关于发布2026年度新疆重大需求人才支持消防安全领域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紧扣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区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自治区消防总队形成了2026年度消防安全领域项目榜单,现公开发榜,并就揭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榜单 本批发榜项目1个,为“适应高原寒区特殊气候条件的高机动性消防车辆装备研发及应用”项目榜单。(详见附件1) 二、揭榜团队资格条件 1.团队领衔人要求。 本项目团队领衔人需具备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工层级技术管理履历、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会士学术资质,长期深耕车辆整车设计、动力系统开发、安全电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领域,符合行业技术领军人才标准,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重大项目攻关经验、突出的行业技术引领能力和产业化落地能力,并获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劳动模范、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核心成员要求。 项目核心骨干成员应具备消防装备、科技、通信、灭火、救援等相关专业背景,拥有消防救援队伍一线实战工作经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熟悉高原高寒地区消防装备保障、装备采购、科研课题、应急通信实施等业务。核心成员应具备科研课题参与或主持经验,能够承担论文撰写、专利挖掘申报、技术标准研究编制等工作;具备专利、技术革新奖项成果,拥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等行业技术任职经历。 团队专业结构应覆盖汽车工程、装备技术、装备保障、实战应用等方向,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现场试验验证与协同攻关能力,能够支撑项目整车测试、实战验证、示范应用等任务落地。 3.依托单位要求。 揭榜依托单位须为大型现代化装备制造企业,可采用创新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须具备整车研发、制造、销售一体化能力,具备充足的场地与资本实力。拥有规模完备的专职研发队伍,配置首席专家、硕博士及技术骨干,具备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经验。具备国家级试验中心科研硬件条件,拥有丰富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积累。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行业标准编制,具备较强标准研究、成果产出能力,能够保障项目试制、试验验证、标准编制及成果落地实施。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业务互补,权责清晰,共同承担项目攻关任务。 4.限制申报情形。 领衔人承担同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尚在执行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或核心研究内容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不予受理。申报主体或核心人员存在科研诚信失信、学术不端记录尚未整改完成的不得揭榜。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违纪违法记录,或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存在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揭榜流程 1.对接榜单。有意向揭榜方在榜单发布之日起,可与发榜方项目专员对接了解榜单内容,结合榜单具体要求及自身能力进行揭榜。 2.书面申报。有意向的人才团队须依托疆内外重点用人单位揭榜,由揭榜单位通过平台统一申报。揭榜方按要求填写项目揭榜申报书(详见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揭榜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和基础条件,疆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组成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明确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可作为参与单位与其他用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但不得作为牵头单位申报。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 3.申报路径。请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可通过以下2种链接进入: ①微信小程序链接:微信搜索“新疆智慧党建”,点击“人才计划项目”,选择“3-重大需求人才支持计划”,进入“3-6‘适应高原寒区特殊气候条件的高机动性消防车辆装备研发及应用’项目榜单”对应申报。 ②“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官网链接: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 揭榜时间为:2026年8月29日至9月29日。 揭榜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交至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安居北路119号,邮编:830063,收件人:柳晶晶、赵学磊。 四、联系方式 柳晶晶 0991-4688254 赵学磊 0991-4688253 附件1:“适应高原寒区特殊气候条件的高机动性消防车辆装备研发及应用”项目榜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