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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民用建筑醇基燃料使用储存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4-03-08文章来源: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为推动实现民用醇基液体燃料供应、储存、使用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场所本质消防安全和自我管理能力,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起草了《民用建筑醇基燃料使用储存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按照工作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安居北路119号,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邮编830000

电子邮箱:1518327654@qq.com

联系人:王 博

联系电话:18129197065

附件: 《民用建筑醇基燃料使用储存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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