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12-08文章来源: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政府规章,结合自治区实际,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起草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工作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安居北路119号,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邮编:830000 电子邮箱:1373786229@qq.com 联系人:王董会 联系电话:17799552488 附件:《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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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员